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房产新政策
  • 2、成都购房政策
  • 3、成都本地户口购房政策
  • 4、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成都房产新政策

一、成都房产新政策是什么

1、成都房产新政策如下: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可在中心城区购房;

(2)购房人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成都市就业,可在近郊区县购房;

(3)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4)新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 ***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 *** 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 *** 批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 ***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 批准后,由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 *** 规定。

二、成都房产证补办材料有什么

成都房产证补办材料如下:

1、房屋权属证书;

2、遗失补证书面申请;

3、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成都购房政策

一、成都买房政策

在成都高新区西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的,购房人应具有限购区户籍,或着稳定就业在限制区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十四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市直属天府新区或其他区域户籍居民,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就业稳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的户籍居民成都天府新区直属管理的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成都买房条件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成都本地户口购房政策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背景和目的

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要求,2020年11月14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良好,但个别报名登记人数在房源数3倍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出现了无房居民家庭人数少于房源数的现象。为进一步增进我市商品住房公平公正的摇号排序选房环境,经研究,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现行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通知》主要从以下方面予以了优化完善:

一是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的准确性、精准度,避免资料缺失人员报名成功但复核又不通过,引发争议。

二是扩大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基数。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但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人数不足房源数3倍时,差额人数由登记购房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依序递补,直至参与公证摇号排序选房人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

三是增加普通购房家庭的购房机会。选房时按照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的顺序依次进行。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剩余房源,以及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所退房源,由纳入公证摇号排序且购房资格已审核通过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购房家庭依序选购。

三、普通购房家庭排序规则是什么?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若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时,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依序递补,直至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总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具体排序规则为:

之一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

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四、退出及剩余房源如何销售?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登记购房人选购剩余及所退的房源,由开发企业按以下要求和流程进行销售:

(一)本项目该批次准售房源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及时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和退出房源信息。

(二)已在本项目该批次通过购房资格复核且参与了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已选购房源的及未按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的除外),可通过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的“剩余/退出房源信息”进行购房意向确认,确认期为48小时。

(三)确认期结束后,开发企业将根据前期公证摇号排序结果,组织购房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再次依序选购,选房结果公示24小时,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进行证据保全,本轮依序选购结束。

(四)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且购房资格审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是否允许更名、 *** ?

不允许。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登记购房人所购房源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售规定,限售期内严禁更名、 *** 。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及高端人才购买的商品住房限售期为5年,其他商品住房限售期为3年。

六、已进行公证摇号排序名单不到场的如何处理?

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但放弃选房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一、成都户口购房政策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二、成都买房条件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买房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情,很多外地人在大城市上班,也想扎根在大城市,扎根就需要买个房。在成都买房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外地人在成都买房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者是有纳税凭证。

成都购房政策